隨著技術手段的高速發展和大數據運用的日趨成熟,中國稅收征管正從“經驗管稅”和“以票控稅”,向著“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發展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加大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全電發票)力度,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決定自2023 年1月20日起,對上海市全電發票試點工作進行全面擴圍。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大連市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重慶市稅務局、陜西省稅務局決定自2023年1月28日起開展全電發票試點工作。

上海稅務局發布全電發票全面擴圍最新通告:
1、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海市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納入數字化電子發票開票試點范圍。
2、本市納稅人自納入數字化電子發票開票試點之日起,不再領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及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自2021年上海成為首批全電發票試點以來,又一次迎來全電發票的全面擴圍,將納入試點的納稅人,全面取消領用增值稅電子發票。這也意味著,在不久的將來,增值稅電子發票或將退出歷史舞臺。
預計,待“金稅四期”全國全面推廣上線之后,發票電子化將進一步推動全方位稅收數據的智能歸集和分析,使得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的數字化程度進一步提升。
全電發票是指由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
至2022年8月28日,全電發票的受票試點工作已擴展至全國所有省市。此外,開票試點地區已自最早試點的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和廣東省(不含深圳市),進一步擴展到四川省、廈門市、大連市、重慶市、青島市、陜西省和天津市,即目前已有10個省市可開具全電發票。可以預見的是,全電發票將很快向全國各地加速推進,中國稅收征管也將全面步入“以數治稅”的監管新階段。
可以預見,全電時代基于“以數治稅”的大背景下,對于稅務機關來說,企業的各項經營數據將更透明化。因此,企業有必要從財稅工作出發,提高自身的稅務合規水平及意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企業應考慮優化如下各項管理流程,以降低其稅務風險:- 全電發票協同管理及財稅一體化:全電發票所涉及的各個環節,貫穿業務、財務、稅務和電子檔案各鏈條,這將推動企業布局合規、高效的業財稅一體化管理體系,實現業財稅的流轉與數據交互和連接。- 動態授信額度:全電發票取消了票面限額,推行“授信總額度管理”,這雖然為企業提供了便利度,但開票額度會根據納稅人稅務合規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也就是說,如果企業一旦出現稅務合規問題,開票額度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尤其注意規避不合規風險。- 協同管理要求:發票的管理須從進、銷兩方面進行發票管理措施的協同升級,對外準確無誤快速開具全電發票、對內企業收取全電發票的內控管理(尤其在費用報銷方面)也需更新,從而保障發票使用合規,避免潛在稅務風險。尤其對于大型企業及集團企業,其業務形態較多,機構組織復雜,發票的管理復雜度較高,需要極強的流程整合及系統支撐能力。目前,全電發票的受票試點工作已擴至全國所有省市。而全電發票的開具也已經在10個省市試點,由此可見,在全國實現統一的開具和受票的全電發票新時代即將開啟,普通紙電發票也即將退出歷史舞臺。- 開票端:在過渡期內,跨區域的企業尤其是分支機構多的大型企業,其運營區域可能處于不同的全電發票試點階段,涉及多種開票模式和系統,需要同時支持稅控發票與全電發票的自動化處理,這對企業的發票內控管理、風險管理的要求進一步提高。- 受票端:過渡期內企業可能收到紙質發票、電子發票、全電發票等多種形式的發票,系統需要支持多種渠道采集并應該可以自動采集發票信息。同時,發票查詢查驗、勾選認證,需要在不同平臺切換。因此,為了合規、合理地歸集不同類型的發票,企業仍然需要優化不同發票的管理流程,與此同時積極部署進項系統升級方案,承接全電發票的應用。一言以蔽之,在全電發票完全替代稅控發票之前,企業仍然需要在過渡期同時做好開具、接受并管理普通紙電發票和全電發票的工作,同時要提前布局信息系統的建立或升級,規避稅務風險的發生。伴隨著全電發票試點的進一步拓展,更多地區乃至全國的納稅人將會被納入全電發票的開票范圍。此外,在“以數治稅”的持續推進以及稅務機關金稅四期系統上線的過程中,更多納稅人可能遇到實操中的疑惑以及潛在的稅收風險。因此,向稅務專業人士尋求協助,如進行稅務健康檢查、部署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升級方案等,可有助于清理和預防納稅人的日常開票以及財務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